2011年,阜阳的胡先生买了一张彩票,得知中了一百万,可彩票却被人抢走了。昨日,包河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胡先生要求省体彩管理中心确认丢失的彩票归其所有。
然而,当天的庭审中,被告表示,根据“点石成金”即开型彩票的玩法规则,到目前为止还无法确定丢失的彩票是否中了一百万。据介绍,“点石成金”即开型彩票将于2015年销售结束,“只有等销售完了以后,才能最终确定这张彩票是不是中奖了”。
在这场诉讼中,原被告都大量引用了彩票站老板娘的证言证词。然而,双方的解读却完全不同。原告称,2011年3月19日,他在阜阳市人民影院旁边一家彩票店买了彩票,刚刮开就被抢走,“老板娘说我中了一百万,劝我赶紧报警”。但是,被告当庭出示了彩票店老板娘的多份证词,“证人在证词中并没有明确说原告购买的彩票中了奖,也不清楚会不会中一百万”。老板娘之所以会劝胡先生报警,“彩票站的工作人员都接受过培训,这是他们的职业素养”。
听说自己不一定中了一百万,胡先生在庭后直言“崩溃了”。
案件的另一个争议焦点在于,省体彩中心是否具备确认彩票权属的权利。据了解,国家体彩中心曾书面回复胡先生,“我中心建议您,在无法持有实物彩票的情况下,应当采用法律程序取得有权司法机关最终生效的认定该彩票为您所有的法律文件”。根据这个建议,原告将省体彩管理中心列为被告,提起了诉讼。
但是,被告称,省体彩中心只负责彩票的销售和兑奖,与原告之间是合同关系,无法为其进行彩票权属的确认,“原告应当起诉抢彩票的人,他才是侵权主体”。
最终,因双方分歧太大,案件未当天宣判。(吴梦霜 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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